各位老师: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2009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岗前培训工作的规范化,现就我校2009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新分配或调入我校(含卫生技术学院)工作的专任教师;
2、转入教师编制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3、附属医院承担临床专业课教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的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双证或学位证以上的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参加过教师岗前培训的辅导员;
5、根据省师资培训中心文件精神,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和武汉市商业服务学院的专任教师参加江汉大学培训点的培训。
二、 培训时间
三、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教学理论、教师职业素养、教学实践三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教学理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四门课程。
(二)教师职业素养:针对高校教师职业素质结构的需要,围绕着“如何做一名高校教师”开设专题讲座,专题设置如下:
1.国内外高等教育现状与发展趋势
2.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与能力培养(包括科研项目选题、申报程序、管理方法等)
3.高校教学理论与教学工作基本规范(请教学名师现身说法)
4. 教师口语及普通话
5.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可举办师德师风先进模范事迹报告会)
6.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及人生职业规划。
(三)教学实践:各学院、各单位应组织每位新进的青年教师听一次课、备一次课、讲一次课。备课、讲课安排按照《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记载表》上有关教学实践方面的要求做好考察试讲记载。在岗前培训结束以后,要为每位青年教师确定一名专业导师,以传帮带的方式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角色的转变。
四、 教学安排
根据教育部规定,岗前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40学时,根据我校情况,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教学,其中理论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面授各24学时,《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面授各16学时,《教师口语及普通话培训》12学时,教师职业素质专题培训应不少于36学时。
五、 培训管理
实行班级管理制度,培训班配备班主任一名;实行考勤制度,每次上课点
名签到,缺课1/3的不能参加考试。
六、 考核与考试
培训结束后,将以各种考核方式对参训教师岗前培训课程的各个环节开展综合评定,各学院、各单位要及时做好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参训教师填写《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记载表》(一式两份)。
(一)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为教师资格认定必考科目,为维护教师资格认定的严肃性,其考核按照要求以闭卷考试形式,采取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09:00-11:0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14:00-16:00 | 《高等教育学》 |
(二)高等教育法规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为考查课程,考核方式为撰写课程小论文各1篇。由各培训点对学员小论文进行审阅评定,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对被评为“优秀”等级的论文送交我中心复审。论文严禁抄袭(根据以前学员论文评阅情况,发现其中有少部分论文明显抄袭或从网上下载原文),一经查实,按课程考核不合格处理。课程论文作为岗前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将成绩单列,并记录在岗前培训证书的培训成绩表中。
(三)结合学校开展的《江汉大学新任课教师讲课验收制度》工作,各学院要为新进的教师确定一位指导教师。岗前培训结束后,各学院要根据新进教师试讲情况,及时做好新教师教学法实践(试讲)方面的考核工作,按《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记载表》的要求做好考核情况记载。学员要结合自己的专业领域,制定1份课堂教学教案,提交教师职业素质方面的论文1篇。
七、 报名与费用
新进教师报到时要到校人事处进行岗前培训登记报名,其他教师
江汉大学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