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贫困生认定通知已下发至各年级,为了保证工作顺利进项,时间安排如下:
9月29日至30日:各班成立认定评审小组并提交评审小组成员名单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10月1日至15日:各班做好材料收集工作;对申请人进行困难等级认定;上交认定结果和相关资料至相应的监督员(各年级学风小组负责人)。
上交材料:《 江汉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及纸质档)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15级申请者全交、其余年级新入库者提交)纸质档
注:须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一般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会要求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先盖章才能加盖他们的公章,所以大部分的学生应是两个公章。但不排除有地方直接就是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可能。最终只盖一个公章的就必须是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仅仅是村委会或者是居委会的公章则须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
《个人家庭经济情况及诚信承诺书》电子档及纸质档
附上证明材料
《XX学院家庭困难学生数据表》(电子档,各班评定小组长负责)电子档
《化环学院 xx级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记录(实例)》电子档及纸质档
注:请各年级将上述材料类型按学生单个汇总,并将汇总材料分班级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列。
10月16日至22日:学院审核
10月23日至27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5天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