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汉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公告

发布者:刘璐发布时间:2018-03-23浏览次数:1245


 根据江汉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2018年招收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控制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提高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欢迎满足条件考生申请。

一、接收调剂专业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学位点和控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位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可接收考生调剂申请。

二、调剂原则

1、复试分数线

我校2018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执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要求。详见下表: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

280

38

57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260

34

51

工程(不含工程照顾专业)

260

34

51

  

2. 调剂工作相关要求

1)符合国家文件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调剂考生在初试科目中未设置数学的,调入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学科专业,需加试数学。

三、调剂程序

1. 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通过调剂系统填报江汉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为调剂志愿单位。此步骤为调剂工作的最重要环节,不可省略,凡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务必认真填写。

2. 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将及时对考生条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 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jhun.edu.cn/8d/18/c1956a101656/page.htm。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注:本公告内容若与国家2018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联系人:刘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1399557660818171335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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